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9月27日消息,志特新材公告称,公司于近日与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海南春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44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1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