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天津吉特供应链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变更备案被处以罚款1000元
2024年08月20日,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就天津吉特供应链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变更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天津吉特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朝文
住所:下朱庄街道京津公路43号
品牌:极兔
二、案由
未按照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变更备案
三、主要事实
2024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天津吉特供应链有限公司备案末端天津南开保山道网点时,发现其末端备案回执上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该网点在现地址已经营3个月,该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变更备案。
2024年7月23日,我局询问天津吉特供应链有限公司授权委托负责人赵宏彬,该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变更备案的违法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该公司5日内按规定变更备案信息,并对该公司处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罚款。
承办单位: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09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