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绿港:法院判决子公司支付中建一局工程款等费用超2.15亿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宁绿港:法院判决子公司支付中建一局工程款等费用超2.15亿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4年10月09日 17:2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及其子公司南宁嘉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被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及工程款支付、优先受偿权、履约保证金返还等问题,涉案金额达2.15亿元。根据法院判决,被告嘉通公司需向原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退还履约保证金等合计215,075,030.59元及利息。公司需对被告嘉通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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