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10月1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福星股份提问:你好董秘,证监会明确发文“两类特殊公司也要承担特殊责任。其中长期破净公司应当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长期破净公司,是指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请问贵公司准备如何做好回报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新要求的工作?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始终重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积极维护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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