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重庆松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备案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名单被处以罚款5500元
2024年10月10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就重庆松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备案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名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重庆松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松涛
住所:白市驿镇海龙村9、10社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未按照规定备案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名单
三、主要事实
经查,重庆松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系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渝邮20230006B)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7581466430W,经营圆通品牌快递业务。发现该单位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与协议客户“重庆芳肤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寄递物品安全协议书,于2024年2月26日与协议客户“李钟谣”签订寄递物品安全协议书,未及时将协议客户名单送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经我局执法人员查询辖区寄递企业协议客户备案名单,未发现上述2名协议客户。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5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该单位改正未按规定办理用户名单备案的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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