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10月12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宣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正式出台,该条例为全国首部以优待老年人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在扬州市范围内施行。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扬州市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老年人提供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关怀与支持。
《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中,最引人注目的条款之一是关于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的护理假规定。条例明确指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少于五天的护理假,且在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不影响晋升或晋级。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老年人家庭护理需求的关注和支持,有助于缓解老年人家庭的护理压力,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此外,条例还涵盖了老年人在医疗、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措施。例如,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进入政府举办的旅游景点、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不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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