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解读为何“国际收支平衡表货物贸易与海关进出口存在差异”

国家外汇局解读为何“国际收支平衡表货物贸易与海关进出口存在差异”
2024年10月22日 11:3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贾宁指出,国际收支平衡表货物贸易与海关进出口数据之间的差异不仅存在于我国,也是全球各经济体中的普遍现象。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国际收支统计与海关统计遵循不同的国际标准,因此需特别关注两者的数据统计口径。

据贾宁介绍,国际收支货物贸易主要反映的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货物所有权的转让,即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货物买卖情况。而海关统计则侧重于货物进出我国关境的情况,不考虑货权变化。以加工贸易为例,若原材料由境外企业提供,并委托境内企业加工组装,成品归外方所有,则因货物所有权未发生变化,国际收支不将其纳入统计;但海关因货物进出关境,会按照货物全值进行进出口统计。

贾宁进一步指出,作为全球贸易和消费大国,我国贸易业态多样、贸易模式复杂,国际贸易中货物买卖与货物跨境相分离的情况日益增多,导致两类数据差异更加明显。例如,境外跨国公司委托境内企业生产制造的成品直接在境内销售,货物在境内流转不计入海关统计,但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需计入国际收支货物贸易进口统计。此外,两类统计的计价原则也不同,国际收支统计的是货物本身价值,而海关出口按离岸价、进口按到岸价统计,后者包含了运费和保险费。

贾宁表示,上述详细信息已在《2024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及往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欢迎公众查阅。为更全面、准确地统计国际收支货物贸易,外汇局自2022年起在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采用了更符合货物买卖原则的企业直接申报数据。世界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均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一标准编制。

今年上半年,IMF在对华第四条款磋商中,对我国货物贸易新的编制方法表示充分认可,认为其解决了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更贴合国际收支统计原则。此外,在中美金融工作组专题会上,外汇局与美国财政部就统计问题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

贾宁强调,未来外汇局将持续跟踪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统计方法,向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总体来看,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具有坚实的内部经济基础和市场条件。今年以来,经常账户稳步发展,双向交易规模增加,顺差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从资本账户看,外商直接投资有所改善,证券投资项下外资来华购买债券、股票总体向好。外汇局有信心预期,未来几个月乃至更长时间内,中国的跨境资金流动将保持稳健向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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