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2021年度第三期中票应偿付本息1,336,053,000元

福建省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2021年度第三期中票应偿付本息1,336,053,000元
2024年10月25日 19:2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10月25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福建省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为保证本期债券兑付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福建省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项名为福建省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简称“21 晋江城投 MTN003”,债项代码 102102246.IB,发行金额人民币 12.90 亿元,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04 日,发行期限 3 年,债项余额人民币 12.90 亿元,最新评级情况主体评级 AA+,偿还类别为本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 3.57%,本息兑付日 2024 年 11 月 0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 1,336,053,000.00 元,宽限期约定无,主承销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无,信用增进安排无,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四、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福建省晋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丁志平 联系方式:0595-82030699

2.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荀雅梅 联系方式: 010-66592749

3.受托管理人:无 联系人:无 联系方式:无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晨燕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五、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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