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10月31日,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永旺华南将提前终止与深圳市宏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租赁协议。
该协议原定自2012年4月1日起为期15年,现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提前终止。
永旺华南作为承租人,租赁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004号宏发中心大厦一至二楼。
永旺华南在该店铺持续亏损,董事会认为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将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且相关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告提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于发出通知书后,须于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内撤销确认使用权资产。故此,根据上市规则,通知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被视为公司处置使用权资产。
根据通知书所撤销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价值约为人民币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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