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11月1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其他债务相关事项的最新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按期清偿的有息债务本金合计53.92亿元,其中未能按期清偿中期票据20.48亿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1.27亿元,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债务12.17亿元。此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按期清偿商票1.38亿元。
其中,宝龙实业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于2020年10月30日设立国泰君安 -厦门宝龙一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简称及代码:HPR 宝厦 A,169780.SH),于2024 年10月29日发生未能按时足额偿付事项,涉及本金14.06亿元及对应利息0.2亿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宝龙实业货币资金余额约23.38亿元,较2023年末下 降45.9%;净负债率48.7%,较2023年末上升8.3个百分点。目前,公司仍面临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导致未能按期兑付专项计划应付本息。
公司正持续与专项计划持有人展开沟通协商,认真配合计划管理人相关工作,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持有人审议,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表决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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