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灵康药业公告,全资子公司灵康制药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变更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变更原料药供应商,变更药品质量标准,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修订药品说明书。有效期为12个月。2024年4月9日提交补充申请,4月17日受理,近日获得批件。截至公告日,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130万元。2023年市场销售额为17.7亿元。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对销售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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