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5日消息,乐通股份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72,510股,发行价格1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499,984.6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622,64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877,343.09元。截至2024年10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截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银行账号为39050180805712268,账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签订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专户用途、银行结算服务、双方应守法规、保荐机构监督方式、各方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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