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能于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神雾环保此前已未按时披露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至2023年中期报告,本次属于再次违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道洪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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