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付息:本期应偿付利息 44,500,000 元

平顶山天安煤业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付息:本期应偿付利息 44,500,000 元
2024年11月08日 12:1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债券简称:23 天安煤业 MTN003(科创票据);债券代码:102383080)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2]MTN1081 号

3.债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4.债券简称:23 天安煤业 MTN003(科创票据)

5.债券代码:102383080

6.发行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

7.发行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8.发行期限:2+N 年

9.债券余额:人民币 10 亿元

10.评级(如有):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

11.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45%

12.付息日:2024 年 11 月 17 日

13.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 44,500,000.00 元

14.主承销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信用增进机构(如有):无

17.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江

联系方式:0375-2722917

2.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俊峰

联系方式:0371-69166255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清算部

联系方式:021-2319888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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