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11月8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 北京国资 MTN002,债券代码:102102302)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债项名称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 21 北京国资 MTN002,债项代码 102102302,发行金额 150,000 万元,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发行期限 3 年,债项余额 150,000 万元,最新评级情况主体评级 AAA,偿还类别为本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 3.18%,本息兑付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 1,547,700,000.00 元 ,宽限期约定(如有)- ,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如有)-, 信用增进安排(如有)- ,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二、付息/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本公司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本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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