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10日消息,2024年6月,先河环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4,380.40万元,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此外,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李玉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陈荣强,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沈超对此负有责任。公司判断此情况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起停牌,11月12日起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正式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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