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应偿付利息 2725.50 万元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应偿付利息 2725.50 万元
2024年11月12日 17:5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债券简称:20 海宁城投 MTN001 ,债券代码:102002157.IB)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项名称为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 20 海宁城投 MTN001 ,债项代码 102002157.IB ,发行金额 8.5 亿元,起息日 2020-11-17 ,发行期限 3+2 年,债项余额 7.9 亿元,偿还类别为利息偿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 3.45%,利息偿付日 2024-11-17 ,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 2725.50 万元。主承销商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娟萍,联系方式:0573-87251022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徐雨豪,联系方式:0573-82033612

(三)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运营部,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联系方式:021-23198787/23198888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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