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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1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显示,万科下属子公司海南万聚盈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万聚盈通”,普通合伙人之一)、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万科”,有限合伙人之一)与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之一)、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之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之一)签署了《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简称“《有限合伙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了“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
该基金的募集规模为人民币22.34亿元。万科下属子公司万聚盈通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深圳万科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4,215.70万元,合计占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比例为56.05%。万科有权按照《有限合伙合同》约定将其中不超过36.05%的认缴份额转让给后续投资人。
2024年11月12日,《有限合伙合同》完成更新并获得签署,本次变更是深圳万科将持有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30%认缴份额转让给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邮人寿”),后续由其进行实缴。本次转让完成后,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合伙人结构具体如下:
合伙人结构更新后,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份额比例为0.04%;万聚盈通认缴出资1000万元,份额比例为0.45%;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9亿元,份额比例为8.9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7.82亿元,份额比例为35.00%;中邮人寿认缴出资6.7亿元,份额比例为30.00%;深圳万科认缴出资5.72亿元,份额比例为25.60%。合计认缴出资额为22.34亿元,占100.00%。
除合伙人结构变化外,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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