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11月15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华孚时尚提问: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五条,深交所对协议转让办理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符合条件的,自转让双方提交完备申请材料之日起原则上3个交易日内作出确认意见。需要补充材料的,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3个交易日确认时限内。请问公司大股东和青龙基金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没?
公司回答表示:协议转让事项进展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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