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设定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指标、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被罚款130万元;时任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松门支行行长李根伟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温岭农商银行2015年挂牌开业,截至2023年末资产规模仅818.72亿元。而年内该行已收两张百万罚单,均涉存贷款业务违规。今年3月,因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履职、贷款管理不到位、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导致贷款形成风险等问题,温岭农商银行被罚款220万元,三位客户经理同时被处以警告。
事实上,早在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原银保监会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不得通过个人或机构等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存款。
然而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岁末年初,部分中小银行迎接“开门红”,给员工下达了年末存款硬性指标。银行和员工通过为客户提供现金返现等违规手段完成任务。
去年年末,浙江两家城农商行就因此收巨额罚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浙江监管局信息显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因要求贷款客户支付额外费用用于存款贴息资金被罚款100万元,时任原温州银行温岭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行长王阿明被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
去年12月,浙江海宁农商银行因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向非营销部门与个人下达存款考核指标,导致员工违规揽储;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和本行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虚增存贷款等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415万元,9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对于上述现象,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曾表示,对于银行来说,岁末年初往往是揽储旺季,为了吸收存款给客户返还现金是违反监管规定,也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对银行来说,贴息存款容易导致负债成本抬升,不利于银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干扰了存款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存款“黄牛”、资金掮客、银行客户经理也在各类社交平台,发布贴息存款的“口子”,拉客揽储。有用户发帖表示,部分资金掮客打着“拉存款”的幌子,“两头吃”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人士表示,贴息存款一直以来都明令禁止,银行员工私下返佣揽储不仅违反了银行规定,还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给自身带来严重的后果。对于储户而言,由于贴息存款存在违规操作可能,因此无法确保储户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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