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其中证监会对荣成新能源出具补充材料要求,要求荣成新能源说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返程并购境内主要运营实体荣成拓普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支付期限、税费缴纳情况等。
证监会国际司请荣成新能源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规性:请说明你公司返程并购境内主要运营实体荣成拓普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支付期限、税费缴纳情况等,并说明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主要股东情况: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的要求,说明你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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