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义持股变动不适用披露规定

百川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义持股变动不适用披露规定
2024年11月18日 09:21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11月1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百川股份提问: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在三季度大幅增持公司股东,迫近举牌线,公司怎么看待这件事。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深股通相关规则,境外投资者通过深股通购买公司股票的,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统一列示为公司名义股东,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深股通股票变动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标准的,不适用有关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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