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19日消息,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要求公司本次发行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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