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主体信用评级获“AA+”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主体信用评级获“AA+”
2024年11月20日 16:1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11月20日,中证鹏元公布评级报告,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中证鹏元表示,本次等级的评定是考虑到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温州市级工业与能源投资主体,温州市经济财政实力较强,公司业务多元化程度较高,发电及食品加工业务具备一定区域经营优势,在建及已完工未出售房产项目规模较大,预计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租售收入,且公司股东背景强,获得的外部支持力度较大;同时中证鹏元也关注到,公司面临贸易业务波动风险,公益性业务可持续性弱,资产流动性较弱,存在存货跌价风险和对外投资风险,总债务规模较大且持续增长,偿债压力较大,且面临一定经营管控压力。

中证鹏元给予公司稳定的信用评级展望。其认为公司作为温州市十大国资平台之一,预计仍将持续获得较大力度的外部支持,且未来发电及食品加工业务具备一定区域经营优势。

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系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批温州市工业资产管理等3个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温政发[2002]60号),由温州市机械工业总公司、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化学工业总公司、纺织工业总公司、轻工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二轻工业总公司等六大工业总公司合并组建,初始注册资本1.00亿元,出资人为温州市国资委。2010年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下发的《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0]120号)等文件,公司与温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温州冶炼总厂、温州快鹿集团公司等企业合并重组,注册资本增至50.00亿元,先后通过国有企业股权无偿划转、整合重组企业国有权益转增资本和国有资本金投入形成。2020年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20]148号等文件,温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8.37%股权无偿划转至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亿元,实收资本为41.86亿元,温州市国资委持有公司91.6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财务公司持有公司8.3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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