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2日最新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西银行同日收到两张罚单。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方认定不准确导致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未将部分集团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罚款190万元。
同时,卢芳(时任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员工)因“对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认定不准确导致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事项负有责任”予以警告处分。
杨晓雅(时任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公司部总经理助理)因“对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将部分集团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事项负有责任”予以警告处分。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罚款25万元。
同时,吕福海(时任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客户经理)因对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予以警告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银行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于2021年4月28日挂牌开业,由山西省政府授权山西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原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为基础,通过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省属金融国有企业。新银行、新机制、新发展、新机遇。山西银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秉承“为公、恒信、义利、共融”的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服务优势、独立法人的效能优势、省级银行的竞争优势,资产规模稳健增长,资产质量稳步提升,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日益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已成为支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生力军。截至2023年末,山西银行注册资本258.94亿元,资产规模超过3500亿,员工6400余名,营业网点307家,遍布全省10个地市、23个区、36个县,搭建了连接东西、横跨南北的省域内金融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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