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将依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有需披露事项

杭电股份:将依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有需披露事项
2024年11月28日 16:56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11月2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杭电股份提问:请问贵公司为什么不抓紧生产常温下零电阻石墨烯电缆?我国科学家曹原先生已经理论和实践证明,两片石墨烯以1.1°角叠加形成的“曹原角”,在常温下处于超导状态,N个“曹原角”聚在一起就能形成零电阻电缆,根据石墨烯的特性,还可以同时用于光通信,此产品能改变世界,每股超一千都不为过。技术已经没有问题了吧?

公司回答表示:如有相关法定需要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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