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11月19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南京西普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2024年11月29日起,召回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制造的标称为48V1.8A、48V2.0A及48V3.0A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生产批次号:为合格证上明示出厂日期2023/1至2024/10),涉及数量为42700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由于已经超过国家强制执行标准GB42296-2022生效时规定的可周转和销售的期限(12个月)及不符合GB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有关要求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不得继续销售。
南京西普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客户调换充电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和经销商可登录南京西普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5-86991896)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登录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amr.nanjing.gov.cn/)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南京分中心热线电话(025-83630590),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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