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集团 2022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应偿付本息 10.57 亿元

山东钢铁集团 2022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应偿付本息 10.57 亿元
2024年12月03日 11:5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2 鲁钢铁 MTN004,债券代码:102282783)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债项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债项简称:22 鲁钢铁 MTN004

债项代码:102282783

发行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

起息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

发行期限:2+N 年

债项余额:人民币 10 亿元

最新评级情况(如有):主体评级 AAA

偿还类别:本息兑付

本计息期债项利率:5.7%

本息兑付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 10.57 亿元

宽限期约定(如有):无

主承销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如有):无

信用增进安排(如有):无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四、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坛

联系方式:13853196661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娜

联系方式:15098973710

(三)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五、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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