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2月16日消息,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叶*明、俞*现等 10 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该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756,378.46 元。目前因本案拟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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