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500指数迎首次调仓,新一代核心宽基引领市场新风向

中证A500指数迎首次调仓,新一代核心宽基引领市场新风向
2024年12月20日 11:01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自12月9日以来,重磅会议接连召开,为A股市场注入了强劲的信心与动力。在此背景下,中证A500指数作为“新国九条”后发布的首个标志性指数,凭借其独特的市场定位和广泛的影响力,持续吸引着市场的密切关注。12月16日,该指数迎来了发布以来的首次调仓。

中证A500指数焕新升级,注入新活力

本次调仓后,21只新的成份股票正式纳入该指数体系。不仅标志着中证A500指数在反映经济结构转型与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方面的又一次重要升级,也进一步提升了该指数的市场代表性和投资价值。

具体来看,新纳入的21家细分行业龙头公司,进一步强化了中证A500指数作为“大市值龙头、新质生产力代表、基本面优异”标杆的领先地位。本次调仓中,医疗保健、信息技术和工业等新兴行业的领军企业尤为引人注目。其中,寒武纪、百济神州、赛力斯等总市值超千亿的行业领军企业成为本次调仓的亮点。这些行业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不仅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还蕴含着巨大的增长潜力。

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17日,此次调入的21只成份股总市值约1.47万亿元,相较调出的21只股票总市值多出1.02万亿元,彰显出龙头特征。同时,据上市公司三季报统计,此次纳入样本净利润同比和环比正增长的数量为14家,环比正增长的数量为16家,均多于调出样本股,进一步印证了中证A500指数在盈利能力与成长潜力上的显著提升。

从市场表现来看,指数调整当天,新纳入的成份股就展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16日,多只成份股表现亮眼,充分展示了市场对新纳入成份股的认可和期待。这些成份股的强势表现,不仅为中证A500指数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投资者带来了新的投资机会和盈利空间。

中证A500ETF(159338)规模超277亿元,彰显市场信心

随着中证A500指数的快速发展,投资者对其认可度不断提升,跟踪该指数的ETF也迎来了迅猛增长。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17日,全市场跟踪中证A500指数的22只ETF规模合计达2316.2亿元,其中规模超百亿的产品就有11只。不仅反映了中证A500指数在市场上的重要地位,也体现了投资者对新一代宽基指数的投资热情。

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17日,中证A500ETF(159338)规模已超277亿元,稳居同类ETF之首。不仅反映了投资者对该基金的信任和广泛认可,也体现了国泰基金在ETF产品方面的卓越实力和市场影响力。

中证A500ETF(159338)通过优化投资策略和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了对中证A500指数的紧密跟踪,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好地分享指数增长带来的收益。同时,国泰基金在ETF产品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也为该基金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证A500ETF(159338)及联接基金,开启财富管理新篇章

展望未来,随着新兴产业的不断崛起和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中证A500指数有望成为代表A股市场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标杆。该指数不仅涵盖了众多具有高增长潜力的行业和企业,还通过科学的编制方案和严格的筛选标准,确保了指数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展望后市,国泰基金认为,在国内政策预期下,对A股行情仍可乐观看待,科技股+成长风格有望占优。中证A500ETF(159338)凭借其全市场最低档的综合费率(管理费0.15%,托管费0.05%),以及“可月月评估分红”的灵活分红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投资渠道。同时,国泰基金推出的国泰中证A500ETF联接基金(联接A:022448、联接C:022449、联接I:022610),也为场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中证A500指数成份股的焕新升级,不仅为投资者带来了全新的投资机遇,更彰显了市场对这一重要指数的坚定信心和期待。未来中证A500指数将继续引领A股市场新风向,助力投资者的财富管理。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诺。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提及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提及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详阅基金法律文件,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3、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评价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鉴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分红不一定来自基金盈利,基金分红并不代表总投资的正回报。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