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机构之家
平安消费金融近日推出“高管说消保”专题活动,聚焦反诈防骗、纠纷化解、诚信建设、征信珍视和适当性管理等五大主题。公司总经理倪荣庆在活动中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体系。通过完善机制、加强沟通和普及金融知识,公司致力于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金融反诈方面,平安消费金融坚持“充分示警,主动拦截”的原则,从事前宣教、事中识别到事后管控,全面实施强化风险提示、构建风险客户画像及在线智能防诈问卷等多项措施,为消费者筑牢了安全防线。然而,尽管平安消费金融在宣传上积极推广消费者权益保护,现实中却遭遇了诸多质疑。
在黑猫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平台上,多名用户投诉平安消费金融存在贷款欺诈行为。具体来说,一名用户反映,2024年12月3日通过平安消费金融借款5万元,并确认无误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号。然而,贷款到账时显示的却是一个与用户卡号不符的账户,导致资金未能到账,但用户仍被要求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并非个别现象,这些血淋淋的现实与总经理倪荣庆宣扬的对保护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倪荣庆在活动中高调宣称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实际情况却暴露了企业在落实承诺方面的严重缺失。
令人更加担忧的是,这些投诉不仅未得到平安消费金融的足够重视,且在投诉平台上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承诺与实际行动之间的巨大落差,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在公众心中动摇了对企业诚信与责任的信任基础。
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平安消费金融因个人消费贷款消费者投诉渠道管理不当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处以145万元的行政罚款。与此同时,时任平安消费金融产品管理部产品研发岗位的经理蔡伟,以及金融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室副经理郭舒戈,也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这一行政处罚是平安消费金融开业以来首次收到的监管罚单,不仅暴露了公司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管理漏洞,还反映出其内部监督机制和风险管控能力的不足。尽管监管部门已发出改进的警示,但从近期的投诉情况来看,这些问题似乎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
背靠平安近年来高速发展
平安消费金融成立于2020年4月9日,注册资本为50亿元,主要业务为发放个人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共有4名股东,分别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熠有限公司、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并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
数据来源:平安消费金融财报。
通过对平安消费金融股权架构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融熠有限公司、未鲲(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锦炯(深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均为陆金所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换言之,陆金所旗下的3家公司合计持有平安消费金融70%的股份,而中国平安持有陆金所66.85%的股份。因此,从整体股权结构来看,中国平安是平安消费金融的第一大股东,穿透后持股比例超过50%,实际控制着公司的运营。
尽管平安消费金融成立较晚,但凭借中国平安这一强大股东的支持,公司自开业以来发展迅速。截至2023年末,平安消费金融的总资产达到了405.91亿元,相较于2022年末的347.75亿元增长了16.72%。营业收入为36.27亿元,同比增长30.23%,净利润更是大幅增长162.03%,达到4.90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平安消费金融的贷款余额为420亿元,同比增长27.9%。
然而,尽管业绩表现亮眼,平安消费金融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却面临一定压力。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资本充足率在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期间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具体来看,资本充足率从2023年6月的16.82%下降至2024年6月的13.6%,虽然在2024年9月有所回升至14.92%,但仍未恢复至前期的高点。同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也从17.94%降至13.83%。
数据来源:平安消金第三支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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