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了《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根据新政策,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若处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范围,且上一自然年度有还款记录,可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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