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1月10日,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桂林旅游控股子公司罗山湖公司与罗山湖集团之间的诉讼案件已进入执行和解阶段。罗山湖公司作为原告及申请执行人,涉案金额为677.52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根据(2024)桂0312民初323号判决书,该判决于2024年4月1日生效,桂林旅游于同年4月26日申请强制执行,并于7月4日获立案受理。
2025年1月10日,双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根据协议,王云霞将代罗山湖集团支付征地款本金6775200元,罗山湖公司放弃主张全部资金占用损失,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了结。此次和解预计将增加桂林旅游净利润约474万元。
桂林旅游持有罗山湖公司70%的股份,罗山湖集团持股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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