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1月12日消息,文峰股份公告称,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苏民终1446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刘某某、周某某等4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案件处于二审判决阶段,公司为上诉人(一审被告),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10.26万元及本案诉讼相关费用。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24年计提预计负债。为维护现有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正与专业律师团队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