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因劳动争议被告,3月17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理

大华股份因劳动争议被告,3月17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5年01月13日 07:3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因劳动争议被告,于2025年3月17日将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5)赣0111民初63号】。

公开资料显示,大华股份成立于2001年,位于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傅利泉、陈爱玲、朱江明、刘云珍、陈建峰,分别持股58%、28%、7%、5%、2%。企业注册资本329233.43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傅利泉,任职企业5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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