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的一名男子向银行贷款,逾期未还清借款,担保人代付后依法追偿。由于该男子迟迟不还款,泉州鲤城法院与公安部门联动执行,依法对其进行了强制拘传。
01被执行人:目前经济困难 需要分13年偿还
2016年,被执行人吴某材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并由吴某雄等人为其作担保。结果借款到期,吴某材未按时还款,吴某雄向银行代偿了265万余元。此后吴某雄联系吴某材未果,无奈之下,就向鲤城法院提出起诉,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吴某材多次躲避执行,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将吴某材拘传到鲤城法院的执行和解中心内,吴某材表示,由于目前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265万余元,需要分13年还清。
执行人员了解到,吴某材名下有一间厂房正在使用,便提出可以用租金抵扣案件的债务,而吴某材表示已经卖给了其他人,自己只有使用权。
02迫于司法拘留压力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吴某材当场还款1万元,其余款项分期偿还。
另外,吴某材愿意提供一部分厂房给申请人出租,或将自己收取的租金抵偿剩余债务。法官表示,后续吴某材若爽约,申请人可以再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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