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门槛10亿!P2P平台该何去何从?

注册资本门槛10亿!P2P平台该何去何从?
2019年12月05日 19:40 央行观察

文章来源:网贷之家

11月27日,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共同发布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文件表示,坚持机构自愿和政府引导、市场化和法制化处置、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网贷中介转型小贷公司试点工作。

83号文规定,申请转型试点的P2P平台必须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责任,而10亿的注册资本红线也已将绝大多数平台排除在外。

对此,「看懂经济」邀请几名看懂经济评论作家对此文进行了深度解读。(评论内容精选自的解读)

P2P转型小贷公司,我建议称之为经营规范的P2P转型小贷公司,一些不规范的P2P公司,应该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整治,要坚决清理出去。P2P可以说是整体失败的行业,值得很多反思。

P2P从模式上而言,学术上没有问题,理论上成立,但是到实践中,出了很多问题,第一,就是从业者门槛太低,很多没有金融素养的人也来参与。第二,就是缺乏对发标的管控,一些虚假标都可以发出来,也没有得到及时制止,造成欺诈,凡是有欺诈的地方,法律、法规就要跟上予以制止,但是可惜,没有及时跟上,造成欺诈横行,欺骗了很多投资者。第三,就是投资者教育没有跟上,很多老百姓眼里只有收益,剩下什么都不管了,真敢投啊,这么多年银行的投资者教育都拦不住啊,结果得到一点利息,损失了本金。

经营规范的P2P公司转型为小贷公司,按照小贷公司予以规范管理,合规经营,是一件好事,不过很多细节尚待厘清。

第一,就是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怎么解决,原来是P2P借来的,下一步肯定不允许小贷公司吸收存款、发布理财产品,这么大缺口怎么弥补。

第二,就是资本金来源,很多P2P公司贷款余额较大,需要很多资本金,原有股东资本金不足,现在一时间找这么多钱不容易。83号文件规定“适当增加杠杆率,因转型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倍”,即使这样,还是需要很多资本补充。

第三,就是业务上还有很多细节需要细化,否则留下很多空白,未来要么被钻空子,要么用原则性要求一棍子打死,各省会分化,又会引起不断争议,不如干脆尽可能讨论细致了,然后给予宽限期,限期合规,到期收队,将P2P这个恶之花彻底清出人间。第四,存量P2P怎么办?大量投资人的资金投资损失怎么办?

个人建议是凡是原有P2P有欺诈行为的,一律按照欺诈处理;如果原来不存在欺诈的,投资人自己对自己行为要承担责任,没有人逼着你去投资,赚了钱也没有投诉,为何赔钱就投诉,很奇怪的行为。

83号文的姗姗来迟,预示着关于P2P转型小贷公司的政策安排有了阶段性进展,未来基本明晰。从字面看,83号文的出台,为少部分符合监管对于资金、技术、合规等要求的机构提供了机会。

但是分析具体的应用细则就会发现:转型需要满足的要求极其严苛,主要的压力来自注册资本。全国性小贷为10亿,而且首期实缴资本要不小于助贷余额的1/10。目前,全国最大的前十家p2p余额都在100亿以上,按照要求,实缴资本至少得10亿。像陆金服这样的甚至接近百亿。

这个要求对于任何一家P2P都是一个很大的压力,规模越大障碍越大。这样看,反而是一些合规的中型机构更有机会。同时也意味着,未来小贷公司的发展规模基本不会太大。另外,关于转型,监管还给定了期限要求。按照最长两年的要求,清理存量,完成合规要求实现转型,对于任何一家机构都是不小的压力。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