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明年上调自来水价格,综合水价调至2.165元/m3

禅城明年上调自来水价格,综合水价调至2.165元/m3
2017年12月29日 16:44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记者何绰瑶报道:昨日,《佛山市禅城区自来水价格实施方案》 在禅城区政府网公布,确定上调禅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后综合水价2.165元/m3,升幅28.87%。新方案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与现行水价实施方案相比,新方案简化了水价分类,把原来的7类水价简化为3类,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水价。上月,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就自来水价格调整提出两种调价方案,并组织召开听证会。方案一中,综合水价为2.150元/m3,升幅27.98%。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1.82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为2.45元/m3,特种用水为4.30元/m3;方案二中,综合水价为2.165元/m3,升幅28.87%,其中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1.84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为2.46/m3,特种用水为4.33/m3。经综合各方意见,方案二被采纳。

新方案对困难群众实施水价优惠,且优惠的范围和力度比周边地区大。禅城区低保家庭、低保临界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每月每户用水量不超过8m3(含8m3)的免收水费,8~23m3(含23m3)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优惠50%,超出23m3部分的则按阶梯水价标准收取。

针对出租屋多个租户用水的实际情况,出租屋可选择合表水价,凭相关证明材料向供水企业申请,合表水价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的105%计收。

此外,新方案还明确建立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当国家、省对水资源费进行调整时,由供水企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可实施,不再另开价格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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