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枪5支、弹药732发的贵州厅官,判了!

非法持枪5支、弹药732发的贵州厅官,判了!
2024年09月12日 21:18 中国青年报

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消息,2024年9月12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陈罡受贿、洗钱、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对被告人陈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经查,2016年至2023年,陈罡利用担任安顺军分区政治委员,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人员在案件处理、混凝土生产资质办理、消防手续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万余元;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陈罡为掩饰、隐瞒50万元受贿款的来源、性质,虚构向他人借、还款的转账事实,伪造借贷关系,转移受贿资金;陈罡还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5支、弹药732发。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罡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洗钱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应依法惩处。陈罡受贿数额巨大,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严重。鉴于陈罡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事实,认罪悔罪,且退缴全部受贿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陈罡在被查之前,曾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陈罡在今年1月被“双开”。当时,纪检部门指出:陈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放贷获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在陈罡的违纪违法问题中,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这点格外引人关注。此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就被检察机关指出:史文清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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