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百安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已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消息显示,李百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检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百安作出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李百安利用担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企管部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李百安于2025年11月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当时,处分通报显示,李百安将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资料来源:最高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整理/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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