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史衍芳被开除党籍

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史衍芳被开除党籍
2026年11月03日 18:08 看点资讯

“清廉龙江”微信公众号11月3日下午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史衍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衍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史衍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史衍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史衍芳(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史衍芳,男,汉族,1965年6月生,黑龙江省鹤岗市人,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学历。

史衍芳长期在黑龙江省工作,曾任鹤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支队长、调研员;鹤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鹤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绥化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大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等职。

2022年1月8日,经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史衍芳辞去大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今年4月2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史衍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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