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除部分纳税人汇算清缴义务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除部分纳税人汇算清缴义务
2019年11月21日 03:48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1月2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均斌)临近年底,我国个税历史上的首次汇算清缴即将拉开大幕。今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要合理有序地建立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会议决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引入教育、养老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税制改革,是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个税新政实施近一年,减税效果明显。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受减税影响,同期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下降29.7%。反映居民消费活力的生活服务业销售收入增长16.2%,互联网批发和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8%,分别高于三产销售增速4.7和5.3个百分点。

  对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的规定,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副院长于洪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中央是在简化操作,“能不补就不补了,政府实际上是在朝着减轻纳税人实际负担的方向在做。”

  于洪表示,政府的决定充分考虑到了一般工薪阶层的获得感。“如果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突然要补税,对一般工薪阶层的影响会放大。现在的做法基本上就是在消除这个不利影响,也是稳定纳税人的预期。此外,保持税负稳定也有利于消费增长。”

  另外,为促进海运业发展,适应国内对海产品较快增长的需求,会议还决定,借鉴国际做法,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年底,对一年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汇算清缴细则,具体文件将于近期出台。

2019年11月21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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