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检方发现女犯人卖掉亲生孩子

江苏连云港检方发现女犯人卖掉亲生孩子
2022年01月26日 22:08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连云港1月26日电(范伟义 宗申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今天下午4时,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侯亚茹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从宿迁泗阳回到了连云港。

这个才23天的小婴儿,是侯亚茹在办理一起刑事犯罪案件中发现的被亲生母亲卖掉的,从发现线索到找到孩子,短短24小时,检察官、办案民警一同行动,救回了这个特殊的孩子。

1月26日晚上18时,检察官、办案民警将孩子送回连云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交接。

1月24日,海州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刘某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受案当天上午,检察官侯亚茹对刘某进行了提审,讯问中刘某交代了案件中的一个关键人物樊某丽。

侯亚茹对这个名字印象深刻,樊某丽是2021年12月9日她出庭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在讯问时,樊某丽怀着8个多月的身孕,同为母亲,侯亚茹很关注她的身体状况。

2021年12月21日,樊某丽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22年1月3日,在诞下一名男婴后,处于哺乳期的樊某丽一直监外执行。

因发现樊某丽有案件线索,检察机关于1月25日对樊某丽立案监督并提前介入该案。

侯亚茹发现,谈话过程中,樊某丽并没有带着她的孩子。一个刚出生20多天的婴儿,母亲却没有随身看护,这很反常。

出于一个母亲的直觉,1月25日中午,侯亚茹联系公安机关详细了解樊某丽孩子的去处。

樊某丽支支吾吾表示,孩子被爸爸带走了。更可疑的是,孩子的出生证上并非樊某丽的名字,而是一个叫姚某梅的人。

据樊某丽交代,她生产时没钱,就在宿迁泗阳的医院借用了朋友的医保卡生孩子,故而孩子出生证上母亲名字写的不是她。

侯亚茹思前想后,樊某丽作为一个母亲,孩子尚未满月就离开身边,况且专门从连云港到泗阳生产,即便借用他人医保卡,出生证上不写亲生母亲的名字也很奇怪。孩子很可能被樊某丽卖掉了,而出生证上的母亲极有可能就是买孩子的人或是人贩子。

事不宜迟,检察官紧急联系公安民警,在1月25日下午4时,从连云港出发前往泗阳寻找孩子。

19时,一行人赶到泗阳某医院,通过主治医生辨认,确认产妇就是樊某丽,登记信息为姚某梅。

经查询,姚某梅就住在泗阳县某小区。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以主治医生进行家庭回访的名义到姚某梅住处。现场,侯亚茹找到了这个仅20多天的小生命。

据姚某梅丈夫刘某交代,2020年6月其独生子生病去世,二人非常痛苦,因夫妻二人均已50多岁,无法再生育,便希望能收养一个孩子。

2021年1月2日,刘某通过朋友朱某军得知连云港一女子无力抚养子女,表示希望收养,该女子便是樊某丽。

双方及介绍人在泗阳见面后,樊某丽提出5万元“营养费”的要求,并同意将孩子生下来后给刘某一家抚养,刘某现场支付了2万元。

1月3日,樊某丽以姚某梅名义在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并于同日剖腹产下一名男婴,刘某支付了尾款。

1月8日,刘某、姚某梅夫妇带孩子出院回家,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现场引导公安进行侦查,制定侦查方案。

凌晨1时,当地警方发现“居中介绍人员”朱某军、葛某,并于1月26日上午分别将二人抓获。

“抱住孩子的一瞬间,心里的一颗石头终于落地了,当天还是我的生日,我觉得和这个孩子太有缘了。”侯亚茹说,持续的奔波和抓捕,只怕耽误一秒孩子就被转移到其他地方。

1月25日晚,找到孩子后,侯亚茹一直带着孩子,给孩子喂奶,换尿布,哄孩子睡觉。晚上11时,孩子在侯亚茹的怀抱里睡着了。

1月26日下午5时,孩子被带回到连云港,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孩子暂时被寄养在连云港市福利院。

据了解,检察机关为婴儿联系医院进行了全面体检,并为孩子准备了一些奶粉、纸尿布等生活用品。

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查找合适的亲属,确保孩子能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下成长。目前,本案中涉及的其他犯罪行为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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