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王畅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短视频里刷到“明星”的QQ号,添加后却被“律师”指控侵犯明星隐私,随后还有“警察”以查案为名要求转账……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某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目前已为被害人追赃挽损6万元。12月10日,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不等罚金。
今年2月,有家长带孩子前往浦东公安机关报案,称孩子在网上被敲诈了。小雪(化名)是一名只有11岁的未成年人。她在爷爷奶奶家玩手机时,无意间刷到了一条关于某明星的短视频,视频里出现了明星的QQ号。出于好奇,小雪立即添加了“明星”为好友,可对方却称自己是律师,小雪的行为涉嫌侵犯明星的个人隐私。随后,该“律师”通过语音聊天引导小雪使用爷爷奶奶的微信向其转账,并威胁小雪如果不照做就会报警。在对方的恐吓下,小雪陆续转账了8笔,共计上万元,直到被家长发现。
警方侦查后,锁定了陈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据了解,今年以来,还有4名未成年被害人遭遇了和小雪相似的骗局并陆续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相互配合,通过短视频引流,吸引被害人添加“明星”个人社交账号或者粉丝群,冒充明星、律师以侵犯明星个人隐私为由私聊被害人,甚至出示伪造的警官证,冒充警察要求未成年被害人使用家长手机配合调查并转账。
经检察机关审查,自2024年1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5人相互配合,共计骗得5名未成年被害人9万余元。11月22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某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目前已为被害人追赃挽损6万元。
承办这起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该案涉及“追星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未成年人财物”“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情节,应引起未成年人及家长警惕。
检察官提醒,“追星”在青少年群体中比较常见,不法分子正是瞄准了这一点,以添加明星私聊、拿明星签名照、参加明星举办的活动等为噱头,引导未成年人上钩。
“广大未成年人要牢记,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更不会要求转账汇款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如果出现类似情况,要立即告知家长并报警。”该检察官说,追星是成长岁月中的一段美好回忆,但是对偶像的热爱也需要一些理智和冷静,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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