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鼓励引导助产医疗机构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建设,到2030年,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力争达到90%,助产医疗机构在医疗保健服务和运行管理全环节中融入生育友好理念,在制度决策、人员配备、场地设施、保障机制、激励政策等方面体现生育友好原则,持续提升生育医疗保健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求,将孕产期抑郁症筛查纳入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早期识别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干预或转诊。将防治抑郁、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作为孕妇学校线下、线上健康教育的重点内容,使孕产妇和家属充分了解孕产妇心理特点、抑郁焦虑等症状识别,掌握情绪管理、积极赋能、心身减压等常用心理保健方法。
除了心理健康之外,《意见》对生育友好医院进行了多方面的要求。包括源头做好生育保护、确定孕期主管医师、促进温馨舒适分娩、做好产后保健和母乳喂养等。
当下,不少年轻人对分娩疼痛有担忧。对此《意见》要求,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认真倾听产妇诉求,及时沟通处置,加强对产妇分娩过程中的专业指导、精神鼓励、情绪抚慰和情感支持。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全面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努力“全天候”均能够提供椎管内麻醉镇痛分娩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倡导推进自然分娩。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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