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服务法》或于年底落地,欧盟寻求立法加强数字经济监管

《数字服务法》或于年底落地,欧盟寻求立法加强数字经济监管
2020年09月21日 20:20 一财网

欧盟对科技巨头的监管或将再度收紧。

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市场专员布雷顿(Thierry Breton)近日表示,欧盟正考虑寻找新的立法手段来“惩罚”科技巨头,涉及反垄断、消费者隐私、税收等领域。如果科技巨头在互联网领域违反相关规定,有可能面对分拆或出售部分欧洲业务的局面。在极端条件下,不排除将科技公司完全排除在单一市场之外。

布雷顿称,新的监督系统将基于欧盟及成员国政府的共同努力,其监管力度有可能与金融危机后对银行业监管相似。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欧洲研究中心余南平教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此次加强立法,是基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后对数字经济的进一步规范。欧盟并没有抓住此次数字革命的机会,不仅没有突出的科技公司,其初创公司也频频被他国收购。欧盟目前的心态略显微妙,在未来立法过程中,如何发展自身数字经济、害怕别人发展、又害怕别人发展后侵害自己市场,可能将是反复争论的问题。

欧盟《数字服务法》或于年底落地

欧盟监管机构表示,将加强在互联网反垄断、消费者隐私、税收等领域的制度性审查。

具体而言,在反垄断领域,如果一家科技公司的市场主导地位被认为威胁到较小竞争对手和客户的利益,就需要分拆或出售部分欧洲业务;在消费者隐私和税收领域,欧盟将建立一个评级系统。

布雷顿称,欧盟监管机构还将起草一项禁止科技公司行为的名单。其禁止的行为包括:强迫用户使用某项特定服务、禁止用户切换平台等。如果科技公司有上述行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制裁。

在布雷顿发表上述评论之际,欧委会于6月公布的《数字服务法》(DSA)公众咨询程序已于9月8日结束,该法案将进入立法程序。布雷顿透露,DSA草案或将于今年年底正式设立。

DSA将就科技公司发布非法内容和虚假信息设定新规则,还将更新2000年通过的电子商务指令。在电子商务指令设立之时,目前大多数活跃的科技公司要么处于起步阶段,要么并不存在。

布雷顿表示,科技公司越做越大,使其太大而无法受到监管。在某些情况下,欧盟有权对其实施结构性分离。

余南平认为,欧盟表示将修改相应法律法规,是继出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后的对科技企业的进一步规范。目前,欧洲没有拥有强大技术和构建数字经济生态的公司。严格意义上来讲,其产业还停留在前三次工业革命之中。数字经济已显现出其优势,不仅构建了自身产业形态,也通过技术助力传统产业转型。

余南平称,欧盟近年来多次强调“经济主权”和“数字主权”概念,意识到数据是一项生产力要素。为了保护数据不被其他国家所用,欧盟就采取立法的方式加以规范,而这具有排斥性。近年来,欧盟在人工智能、大数据、软件领域的初创公司频频被美国兼并、收购,最著名一例便是英伟达收购ARM公司,这在欧洲当时掀起轩然大波。

不过,虽然欧洲科技企业占全球科技企业总市值不到4%,但在数字经济监管方面,欧洲一直走在前列。

一些学者将其总结为“布鲁塞尔效应”。欧盟拥有约5亿具有充足消费能力的消费者,科技巨头无法放弃这一市场,这使得欧盟可以主导规则制定。

转化成立法的可能性有多大?

欧委会表示,上述一系列提案正在定稿中。一旦草案敲定完成,将送至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最终审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北京)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王宏禹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就此案而言,欧盟内部的分歧不会太大。

王宏禹解释称,对于欧盟每个新立法的法案来说,从设立草案到最终立法,一般将经过以下流程:首先,在欧委会专属权限领域内,欧委会负责提出动议,拥有拟订政策草案的权力。与此同时,欧委会开启政策咨商程序,公众和利益攸关者参与其中,表达各自利益关切、修改完善草案。欧委会相关官员还会密切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沟通立场,包括但不限于亲自参加欧洲议会举行的政策辩论。最后,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将就此动议投票表决。

王宏禹认为,就此案而言,欧委会增设一系列监管条例的目的是,保护欧洲市场及欧洲科技公司的竞争力。由此可见,欧盟成员国及互联网企业将乐见其成,在上述立法过程中,可能利益集团的阻力不会太大。

欧盟的一些独立智库撰文称,立法一旦落地,将提高欧盟审查科技公司收集用户信息的权力。

余南平表示,欧盟此次立法一旦落地,科技公司在欧洲业务开展将变得更为不便,业务空间恐将被压缩。标准认可、数据安全、交换使用是较为复杂的前沿问题,不应排斥接触。对于欧盟自身而言,如果拒绝和顶尖的科技公司合作,将会使其成为一座数字经济孤岛,其数字经济业务不仅无从发展,传统产业更是难以升级,而后者则是欧洲的强项所在。

王宏禹表示,对于中国赴欧洲的科技企业来说,需要密切关注欧盟在互联网领域监管立法动向,及其表达的政策趋向。在投资的过程中,尽可能不要触碰红线,规避法律风险。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