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认为“高管报酬披露不实”的事实并非是上市公司发放薪酬未经程序的信息披露瑕疵事项,实际事涉前任高管购买保险的“丑闻”。
交大昂立(600530.SH)12月4日在上海召开媒体发布会,公司管理层就近日收到的警示函的相关内容进行回复。该公司此前因为2023年年报延迟披露、高管薪酬披露不实、多个年度财报信披不真实等事件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3日晚间,上海证监局对交大昂立发出警示函,指出该公司存在三项违规事实。一是2016年、2018年年报中的高管报酬披露不实;二是因对 2022 年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存在异议,在未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擅自以公司名义,在2023年4月向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三是该公司对2011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各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金额及比例较大,反映出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形。
为何选择在此时公开对外发声?交大昂立总裁助理夏景华称:公司认为此次警示函可能让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部分关键问题被误解。公司希望借此机会,让全体股东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此次监管措施涉及问题背后的真实情况。
发布会现场,交大昂立管理层主要就第一条违规事项进行了回复。该公司认为,相关事实并不是上市公司发放薪酬未经程序的信息披露瑕疵,实际事涉前任高管购买保险的“丑闻”。
根据交大昂立常年法律顾问刘潇江介绍,警示函提到的高管报酬披露不实,是杨国平等五名前任高管,通过公司资金购买保险再退回个人账户的行为,没有任何公司文件能佐证此行为是给高管发放薪酬。
在4日的会上,管理层还介绍了该公司在2016年、2018年,购买团体险退保至杨国平、娄健颖、李红等个人账户的情况,并展示了相关资料。管理层称,杨国平等时任高管的这类行为,在证监会关于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文件里早有明确界定,其实质是时任管理层滥用控制权侵占公司资产的行为,严重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
就应对上述情况的具体措施,夏景华说,目前已就杨国平、朱敏骏等时任高管损害公司利益一事向法院起诉,法院已受理并立案,涉及案值为2103.93万元。不排除公司后续提起刑事诉讼,公司及大股东不会因警示函以及其他任何理由放弃对时任管理层责任的追索。
根据交大昂立12月3日晚披露,截至披露,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金额约为4033.15万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68%。
截至12月4日收盘,交大昂立股价报3.31元,跌8.31%,总市值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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