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刘忠良通过工程供应商以支付工程设备款的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1.42亿元。
公司及实控人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维康药业( 300878.SZ)12月30日股价低开后再次大跌,最大跌幅达到12.38%。
今年4月19日,维康药业就曾因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数据不实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随后,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揭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通过工程供应商以支付工程设备款的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1.42亿元。
被立案股价重挫
12月30日,维康药业股价低开,盘中一度跌超12%,早盘虽有小幅回升,但随后又开始持续震荡下行,截至当日收盘,维康药业报15.7元/股,跌幅为10.44%。
维康药业此番下跌,直接诱因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有关。该公司12月29日晚间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立案。
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细节,公司并未在公告中提及。12月30日,第一财经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维康药业证券事务部门,对方称“目前公司接到的信息就是信披违规,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请投资者关注公告信息”。
目前已有股民维权平台发起维权提醒,表示股民若在该公司上市后至2024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维康药业股票,且在2024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2024年三季度报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维康药业股东户数为1.12万户。
曾因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被罚
今年4月19日,维康药业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维康药业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具体而言,2018年至2023年9月期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在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上存在依据不足、确认时点早于客户签收时间的问题,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且2021年中药材贸易业务未按照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此外,2017年至2023年9月,公司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且内部控制有关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基于上述违规问题,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公司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卢卫芳、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随后,4月25日,维康药业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披露了更多细节。公司实控人刘忠良通过工程供应商,以支付工程设备款的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14168.98万元,其中5629.13万元用于归还其个人借款,剩余8539.85万元由其直接占用。此外,刘忠良还占用募集资金1959.01万元。同时,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通过同样方式支付销售相关费用744.27万元,具体金额分别为229.54万元、139.14万元和375.59万元。
关于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维康药业方面表示“监管函涉及违规事宜,公司已全部整改完成。公司实控人资金占用本息合计也已于2024年3月份全部归还。”
上市后业绩“变脸”
维康药业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价为41.34元/股。上市次日,其股价即触及历史高峰59.9元/股,但此后便步入下行通道,直至今年7月触及历史新低13.31元/股。
从基本面来看,2022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同比下滑;净利润则连续三年同比下滑,2023年由盈转亏。
年报数据显示,2021-2023年,维康药业净利润分别为9649.54万元、4881.02万元、-803.86万元,同比下降28.95%、53.94%、116.47%。
三季报显示,维康药业实现营业收入3.7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16%;净利润为亏损4409.75万元,同比下滑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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