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小区公共收益越来越多。这笔资金怎么管理,如何使用,是业主关心的话题。12月26日,在虹桥镇金斯花园,闵行区人民法院虹桥镇社区巡回审判点开庭的案子就和小区公共收益有关。
在这起案件中,业主委员会是原告,物业公司是被告。业主委员会认为,因被告的物业服务合同被人民法院裁判无效,被告按该无效合同提取的公共收益应当退还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授权在公共收益中支出的律师费应予退还;有关人员津贴应予退还;被告还应支付占用上述公共收益的利息。
物业公司则表示,对原告主张退还的公共收益的金额有异议。即便物业服务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物业公司也可以收取合理成本,收取的费用无须返还。律师费及业委会津贴系根据业委会指示支付,被告打款有依据;因业委会账户问题导致被告无法转账,并非被告故意为之,利息损失不应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主审法官张端充分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并就事实及法律要件进行了询问,组织了原被告当庭辩论。案件未当庭宣判,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及在案证据等,择期作出判决。
旁听庭审的有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业委会成员、社区居民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一共50多人。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围绕庭审主题开展了以案释法。
参与旁听的一名业委会主任说,通过此次旁听,他对如何规范使用小区公共收益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这场社区巡回审判及时提示了风险,为业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工作启示和指引。
小区的管理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社会和谐,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涉及公共收益、物业费收缴、服务质量等多方面。闵行区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抓前端、治未病”作用,闵行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闵行区人民法院,选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下沉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现场普法”,这有助于发挥审判对基层社区潜移默化的教化和调控功能,有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
下一步,闵行区委社会工作部将会同区人民法院针对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热点问题,通过夯实社区巡回审判的对接研判、群众参与、延伸普法宣传等机制,将社区巡回审判与大讨论、普法宣传和居民公约制定相结合,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矛盾纠纷调处能力,提升居民群众法治意识,厚植社区德治精神。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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