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混改员工持股平台3种形式,别搞混

差别:混改员工持股平台3种形式,别搞混
2020年03月16日 12:05 杠杆游戏

摘要:欢迎关注国企改革先锋号:混改风云(ID:kccbest5584)

文|刘斌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访美学者,知本咨询首席国企改革专家)

编辑|亿亿

当前,持股平台已经成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主流方式。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133号文件)的规定,“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 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

一家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员工持股计划,少则有数十名核心岗位员工参与,多则数百位员工参加,他们通过出资等形式获得了企业一部分股权,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力。

但是,如果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的形式,形成间接持股的模式,如何通过这些不同类型的平台来行使权力?同时,持股平台又如何有效开展持股员工流动的动态管理和平台自身的正常运作呢?

133号文件规定,“员工所持股权一般应通过持股人会议等形式选出代表或设立相应机构进行管理。该股权代表或机构应制定管理规则,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持股员工合法权益。”

政策很清楚,持股平台需要一个所谓“持股人会议选出的代表或者机构”进行日常管理。

但是上文说到的持股平台一共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这三种组织的法律特征有不小的差别,那么反映在持股平台管理机构上就有不同的要求。

我们在此分别做个说明:

1、公司制持股平台管理主体

虽然采用持股公司的形式作为平台的实践选择并不多,但还是有必要简单进行介绍。

《公司法》规定,公司型企业要有股东会,代表全体股东进行重大决策;在股东会下通过选举建立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开展日常决策。

如果一家公司成立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这个公司持有另外一家目标持股公司的股权,那么这个公司的股东会重大决策内容自然就集中于代表所有公司股东进行相关的决策,董事会就受股东会的委托,履行相关的日常管理决策的职责。

所以,公司制持股平台的管理主体,第一是公司的股东会,代表全体持股员工;第二是公司的董事会,经过股东会授权,处理持股过程中的一些日常决策事项。

2、资产管理计划持股平台管理主体

用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持股平台,通常是企业的持股员工出资,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定向成立一个资产管理计划,再通过这个计划持有企业的股权。

我们要强调的是,资产管理计划是一个契约型的组织,作为契约的管理方,与上述公司制组织不同。资产管理计划需要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成立“管理委员会”,进而行使对于资产管理计划的日常管理。

持有人会议虽然全面代表所有持股员工,但是其基本职责只有两项,一是选举、罢免、更换管委会委员;

二是审议持股计划的重大实质性调整。在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中,主要是“管理委员会”进行工作,这个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大致包括九个方面: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授权管理方行使股东权利;

(4)依据持股计划审查确定、调整参与人员的资格、范围、人数、额度;

(5)制定及修订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6)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7)持股计划的融资方式、金额以及其他与持股计划融资相关的事项;

(8)决定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分配;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3、合伙制企业持股平台管理主体

企业激励对象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再间接持有本企业股权的方法,目前成为员工持股平台选择的主流方案。

根据《合伙企业法》,这类组织形式的权力机构为“合伙人会议”,同时由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管理持股平台的日常事务。

有限合伙制的持股平台,在经普通合伙人提议或经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以上(含)合伙份额的其他合伙人提议,合伙企业应当召开合伙人会议。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的合伙企业事项不少,一共包括16项:

(1)负责办理合伙企业的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登记事项;

(2)置备记录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账册和簿记;

(3)执行合伙企业签署的合同、协议;

(4)及时取得特定投资项目定期运营情况报告、年度报告等,并发送给各合伙人;

(5)召集和召开合伙人会议,汇报投资收益、各合伙人权益比例情况及其他事项;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投资企业的股东会会议及其他需要由合伙企业出席的会议,并为合伙企业之利益行使特定投资项目股东的权利;

(7)如果发生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进行转让等情况,则:更新记录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账册和簿记;

(8)办理合伙企业的权益转让、出资比例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9)就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0)代表合伙企业雇用合伙企业的会计师、律师和资产管理者(如需)等,并且有权解聘上述人员;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代表合伙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11)提出、辩护、解决并处理和合伙企业有关的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程序;准备各种报告、报表,代表合伙企业支付可能适用于合伙企业的税费;

(12)保管合伙企业的印章及所有经营和开支的档案与账簿;

(13)决定在准备合伙企业会计或财务档案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惯例;

(14)执行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15)执行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16)其他与合伙企业的运营有关的事项。

也就是说,由于国企员工持股平台的选择组织形式不同,持股平台管理的主体就有很多不同,但通常都有一个执行机构负责打理日常业务,管理由于平台运转、持股员工流动变化、公司利润和资产分配等带来的工作,保障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的顺畅运行,为国有企业的混改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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